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册说明 |
一、《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(2018)》第四册《给水工程》(以下简称本册定额)包括管道安装、管件、阀门及附件安装、管道附属构筑物、取水工程、管道防腐等内容。 二、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、扩建和改建市政给水工程。 二、本册定额主要依据标准、规范有: 1.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68-2008; 2.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》GB50013-2006; 3.《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》07MS101标准图集; 4.《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鹤安装》13S201标准图集; 5.《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》GB50857-2013; 6.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GB50500-2013; 7.《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》ZYA1-31-2015; 8.《建设工程劳动定额》LD/T75.1-2008; 9.《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》(增值税版); 10.《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》(增值税版); 11.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》(2010年); 12.现行的其他相关设计、施工验收规范、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。 四、本册定额管道、管件安装均按沟深3m内考虑,如超过3m时,其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.15,沿山坡(坡度≥30°)铺设和架空施工时,其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.15。 五、本册定额均按无地下水考虑。 六、与安装工程管道的划分以水表井为界,无水表井者,以与安装工程管道碰头点为界。 七、以下与给水相关的工程项目,执行其他册的相应项目。 1.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、打拔工具桩、围堰工程、支撑工程、脚手架工程、拆除工程、井点降水、临时便桥、水平定向钻牵引等均执行第一册《通用项目》相应项目。 2.给水管过河工程及取水头部工程中的桥管基础、承台、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三册《桥涵工程》相应项目。 3.给水工程的沉井工程、构筑物工程、顶管工程,均执行第五册《排水工程》相应项目。 4.塑料管熔接、活动法兰承插铸铁管(机械接口)管道及管件安装均执行第六册《燃气工程》相应项目。 5.若钢管安装焊缝要求无损探伤、三通采用挖眼接管时执行第六册《燃气工程》相应子目。 八、管道安装总工程量不足50m时,除土石方工程外,其余项目的人工费、机具费乘以系数1.30。 九、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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